咨询热线:18666276068

律师介绍

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邮箱地址:13776695015@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法定继承纠纷

侄子是否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若父母去世,子女便理所当然地能够继承父母财产。那么,侄子是否有继承权?南京继承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以下内容:

一、侄子是否有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叔叔没有第一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叔叔的兄弟姐妹,如果叔叔的兄弟姐妹都去世,可由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代位继承。另外,如果叔叔立了遗嘱的话,侄子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立有遗嘱也属于遗赠,是赠与关系,而非继承关系。

二、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什么情况算放弃继承权?

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只要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任何人不得干涉。

由此可见,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叔叔没有第一继承人且叔叔的兄弟姐妹都去世,可由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代位继承。假如叔叔立下遗嘱让侄子继承财产,那么,也是可以的。以上就是南京继承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侄子是否有继承权”的相关法律知识,若有更多法定继承纠纷,欢迎咨询南京继承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18666276068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copyright @ 2021 王勇律师,南京继承律师,专注继承纠结解决,有继承纠纷,来南京继承律师网,南京知名继承律师在线提供继承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