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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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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纠纷

出嫁女不赡养父母有权继承父母遗产吗?

在生活中,一般农村的女儿在出嫁后,由于嫁的地方比较远或是其他原因,很少赡养父母。而且户口也迁出了家里的户口本。那么出嫁女不赡养父母有权继承父母遗产吗?小编整理好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具体阐述,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女儿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吗?

  女儿不赡养父母原则上继承权仍然存在,但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不赡养父母并不是失去继承权的法定理由,不能以女儿没有赡养父母为由直接去剥夺对方的继承权,但分遗产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老人认为女儿没有尽赡养义务,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的。

  二、赡养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

  三、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当事人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再婚后的子女,如果存在相互的抚养关系的,那么也有对方当事人的继承权(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的,为遗产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同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应该等额分配遗产。

  1、亲生子女。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2、继子女。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或者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婚,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的再婚配偶共同生活而形成的。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作为其继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以上就是出嫁女不赡养父母有权继承父母遗产吗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在农村嫁出去的女儿没有赡养父母有继承权。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不是继承权丧失的法定行为之一,但是不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会视具体情况少分或不分。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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